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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温馨提醒

八下内容多、考点相联系比较多。因此,请将注意力集中。中考考到八下内容概率极大(几乎 100%)。

内容几乎都来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 总纲。如果说需要再进一步学习的话,可以尝试熟读宪法第一章。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的原则:

    1.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2.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党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执政党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

  4. 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政体(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人民的地位: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或人民当家作主)
    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宪法、党和人民三者关系: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5.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我国人权的特点: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
    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中国的减贫行动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

  6. 我国国家机构

    性质名称最高机关职权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决定权、
    任免权、监督权
    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行政权
    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权
    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
    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权

    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民主集中制 党的领导机关:

    1. (中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2. (地方)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委员会
  7. 人民和人大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答题模板:

    如国务院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1. 国务院是国家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利机关(性质)
    2. 国务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8. 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1. 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 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
    3.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 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途径和方式行使。
    5. 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1.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

  2. 我国宪法的本质: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3.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

  4. 一切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准则是宪法和法律,根本活动准则是宪法

  5. 宪法的地位(重要性):

    1. 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4. 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6.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原因(或表现)(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1. 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
    2. 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为违宪而无效。
    3. 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其他法律只需由立法机关半数通过。)
    4. 从法律地位看: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7. 宪法与普通法律(其他法律)的关系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地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为违宪而无效。
  8. 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监督
    在监督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是:宪法监督制度

  9. 宪法监督的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宪法监督的内容:

    1. 合宪性审查和监督
    2. 审查违宪行为
  10. 国家增强宪法意识的重要举措: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

  11. 公民(青少年)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 学习宪法。领会我国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
    2. 认同宪法。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推崇
    3. 践行宪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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